法制網訊 記者餘瀛波 12月2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法的決定。對此,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九份民宿表示,下一步,工商總局將抓緊修訂完善相關行政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修改《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建議,按程序報國務院審定,與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公司法的決定同步實施。同時,清理、修改、廢止相關規章、規範性文件。
  據瞭解,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房屋二胎)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二是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商務中心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三是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裝潢、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該負責人表示,公司法的上述修改,進一步降低了公司設立門檻,減輕了投資者負擔,便利了公司準入,為工商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推進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礎和保障。  (原標題化療副作用: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正抓緊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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